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华农珠江教字〔2017〕7号)和《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华农珠江教字〔2018〕46 号)精神,为做好2021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审核工作。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华农珠江教字〔2017〕7号)第六章第三十六条规定:结业学生结业后一年内回校补考、重修不及格课程或者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并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院换发毕业证书。各二级学院应当对照各结业学生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原因,重新审核每一位结业学生修读的课程和成绩,并审定其毕(结)业结论。
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经审核准予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当依据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按照《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规定,审核授予本科毕业生的学术水平和条件。同时,提出各专业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名单。
三、各二级学院应当规范填写《2021届结业生换发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认真撰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士学位审核报告》,并于1月3日前送教务处,以便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四、重修补考成绩。各二级学院(部)应当于1月2日前组织阅卷教师将含有结业生的教学班成绩优先录入教务系统,并审核。
五、各二级学院应当于12月29日前将预计换证名单送教务处,以便制作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附件:1.《2021届结业生换发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样表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士学位审核报告》样表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教务处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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