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教研室、各学生班: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第17-18周,具体日期:2022年6月23日-2022年6月30日。
二、具体要求
1.命题。各二级学院(部)应当督促命题教师按照《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做好命题工作,严格把关命题内容,同一门课程的试题内容与近三年试题原则上不能相同,如有特殊需要,重复率不能高于20%。考试过程中若要使用计算器(不能带储存与联网功能)等辅助工具务必要在试卷上面标明,否则禁止使用;开卷考试需注明可带的材料(如教材)。命题教师应当于6月15日前完成命题工作,并将所命试题(含A、B卷,AB卷难易程度相当,重复率要求与以上试卷要求一致)送教研室主任和二级学院(部)领导审批后,由教务员在试卷印刷前5天送教务处,由教务处随机抽取1套试卷交学校文印室印刷,印刷后请二级学院(部)按考场进行分装。
任课教师在考前复习、辅导、答疑时,不得划定考试范围,不得进行重点提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泄露试题内容。否则,按《教学差错和事故管理实施细则》处理。
2.领取与回收试卷。各考场主监考教师应当于考试前30分钟到行政楼二楼文印室领取;考试结束应当收齐试卷并按学生学号顺序整理好试卷后由辅监考教师送回签领试卷处。各二级学院(部)教务员应当做好试卷领取与回收交接记录签名等工作。
3.评卷。各二级学院(部)教师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到考生所在二级学院(部)教务员处签领试卷,并按照《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评卷,并于2022年7月5日前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若存在因缺交作业或旷课而失去该门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任课教师及所在二级学院应在考试前告知其本人,且成绩录入时在备注选择“取消考试资格”而不需录入成绩。学校建立评卷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当认真、详细、具体、规范填写《教师评卷质量检查验收表》,并送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督导员检查验收及二级学院(部)领导签名后送所在二级学院(部)教务员处保管,由教务员统一于归档时间送教学档案室归档。
4.监考。监考教师应当认真履行监考守则,认真监考,切实维护考场秩序,以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凡有迟到、在监考过程中做与监考无关事情等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监考员,将严格按《教学差错和事故管理实施细则》处理。各二级学院(部)应对全体监考员进行监考培训一次,以保证监考员熟悉监考规程及认真履行监考守则,确保监考工作顺利进行。
5.应考。学生应当遵守考场规则,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丢失身份证需到二级学院开具带有个人证件照的身份证明)。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应于6月20日后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询考试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成绩记0分。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回校参加期末考试,需在课程考试开始一周前申请办理期末考试缓考(登录教务系统申请,申请提交的同时向教务处提交证明材料,比如病历或诊断单据)。
6.考风考纪教育。各二级学院应当于考前至少召开一次考风考纪教育专题会议,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重申考试纪律,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根据《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规定,凡学生在学习期限内因考试违纪作弊受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的,毕业时均不授予学士学位。
7.非考试周内安排的课程考核工作。体育课、选修课等非考试周内安排的课程考核工作,按照教师端申请的时间、地点进行安排(特殊情况不能申请的课程请跟教务员说明,另做“课程考试自行安排”表备案),学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课二级学院(部)应当将自行安排考试的表格于考前三天送教务处备案,否则考试无效。同时,任课教师应当于2022年7月5日前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8.请校外的学生注意严格按照学校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入校准备,避免错过考试。
教务处
2022年6月6日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锦洞路168号
邮编:510900
电话:020-87979913 传真:020-87979913 投诉咨询方式:020-87979913 邮箱:zjxybgs@scauzj.edu.cn
招生电话:020-87983820;020-87979603;020-87975122; 020-37983879;020-87976783
武装部征兵咨询电话:020-87982606
版权所有: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粤ICP备1108828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