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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教务公告

关于做好期末考试试卷等教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 时间: 2024-07-04
  • 作者:

各二级学院、教研室、各单位:

根据《教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华农珠江教字〔2018〕41号)的规定,为做好期末考试试卷等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卷归档工作

(一)归档内容

内容要求

期末(随堂)

开学补考

1.试卷封面(学期-学院-班级-课程-任课老师)

2.试卷质量检查验收表(只限试卷考试)

3.学生学习情况(如平时作业或者其他过程考核记录)及成绩登记表

只需成绩

登记表

4.成绩分析表(新版分析表在强智系统直接打印填写)

5.考场情况记录表

6.学生考试签到表

7. 上课点名册(考勤表)

8.空白试卷(只限交答卷试卷)和参考答案;非交答卷试卷考试需上交:题目要求和评分标准

9.学生考试试卷(作业或论文光盘)按学生成绩登记表顺序排序

10.不是试卷考核的(如作品论文等)提交评分记录表(按照评分标准)

(二)归档要求与时间

1.试卷归档由承担单位负责,单位负责人需对归档资料审核签字,由教务员整理收集。

2.必修课程试卷以教学班级为单位,按学生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序(与《学生学习情况及成绩登记表》上的顺序一致);选修课程试卷及重修课程试卷以课程为单位,按《学生学习情况及成绩登记表》的顺序排序。

3.学生考试试卷与答卷分开的考核,只归档学生的答卷,另附空白试卷一份。

4.归档试卷应当装订整理。以左侧、底边为齐,左侧装订。

5.归档试卷内容排列顺序为试卷封面、试卷质量检查验收表、学生学习情况及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考场情况记录表、学生签到表、上课点名册、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学生考试试卷。

6.各二级学院教研室主任应当督促任课教师按试卷归档内容和要求整理试卷。任课教师应当在报送《学生学习情况及成绩登记表》时,按要求将归档试卷送各自教研室,无试卷的科目需要附上学生的题目要求与评分标准、考核作业或作品等。教务员应当于课程考核后的下一学期第二周将期末考试试卷档案(含目录)统一送学校综合档案室归档。

二、其它教学档案归档工作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应当按照《教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做好其它教学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于下一学期第二周统一送学校综合档案室归档。


附件:开课单位试卷目录

开课单位试卷目录

教务处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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