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材的建设与管理,确保高质量教材进入课堂,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选用教材原则
1.选用教材应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有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必须优先选用获奖优秀教材、教育部规划和推荐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以及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必须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2.选用境外原版教材,应当遵照《广东省高等学校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文件办理。3.不得选用成人高等教育类教材。本科专业课程不得选用专科专业用教材。
第二条 选用教材依据
选用教材的依据主要是新华书店总店《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春、秋季)和高等教育出版社《教材目录》(春、秋季)以及其它经国家或省审批通过的出版社教材目录信息。
第三条 选用教材程序和要求
1.教材选用由开课教研室和二级学院(部)负责。全校性的公共课教材,须经教务处同意并报主管校长审定后方可选用。
2.一门课程应当选用同一版本的一种教材。选用教学用配套辅助教材须经二级学院(部)同意并填写《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选用教学辅助教材申请表》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选用。
3.选用自编教材应当填写《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选用自编教材申请表》,经二级学院(部)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选用。
4.教材选用分为春、秋两季。各二级学院(部)应当规范填写《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教材选用申请表》一式二份于下达教学任务后二周内送教务处。
第四条 教材订购
1.教材订购时间为每年春、秋两季,5月底前订购当年秋季用教材,11月底前订购次年春季用教材。
2.教材订购由教务处统一办理。
第五条 教材供应
1.教师用书由各自二级学院(部)教务员凭教学任务书统一于规定时间到教务处教材室领取并发给任课教师。
2.学生用书以班级为单位由学习委员于规定时间统一到教务处教材室领取并分发给学生。
3.除因漏页、倒装等印刷质量问题外,教材一经发出,不予退换。
第六条 教材费预收和结算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精神,每学年由财务室向学生预收教材费。教材费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 教材建设
1.经学校同意主编、副主编和参编教材的作者,适当计算其教学工作量。
2.对纳入上级或学校规划立项的本科教材实行扶优政策,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资助。
3.对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优秀教材的作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八条 各二级学院(部)应当重视教材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尤其要严把教材选用质量关,确保教材选用质量。教务处应当建立教材质量跟踪与信息反馈机制,健全教材使用评价制度,强化对使用教材的监控。
第九条 对违反本细则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教学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锦洞路168号
邮编:510900
电话:020-87979913 传真:020-87979913 投诉咨询方式:020-87979913 邮箱:zjxybgs@scauzj.edu.cn
招生电话:020-87983820;020-87979603;020-87975122; 020-37983879;020-87976783
武装部征兵咨询电话:020-87982606
版权所有: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粤ICP备11088286号-3